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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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从事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其前身是广东(惠州)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于1996年,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于2007 年2 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筹建(国质检科 [2007] 55号),于2010年1月1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成立(国质检科联 [2010] 16号)。
我中心拥有全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石油石化产品高端检测设备,具备一流的检测环境,具有较强的石油石化产品的检测和科研开发能力。本中心在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监督抽查任务的同时,也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的委托检测、验货检验、仲裁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等,本中心通过国家认可检测的石油化工产品166种共500多个参数,其中大部分能按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检测,具备对石油化工产品、原料、中间产品进行全面分析测试的能力。如燃料油类(含车用、航空、船用、炉用和其它燃料)、润滑油类(含内燃机油)、润滑脂类、石腊类、沥青类、溶剂油类、化工类以及可对大型设备在用润滑油进行润滑状态跟踪监测等。对液化石油气、汽柴油、润滑油等油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检,通过监检,得知市场油品的合格率和质量,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自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心设置行政管理部、技术部、业务部、检测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中心共有人员58人,在编人员20人,长期聘用人员36人;退休人员2人。
二、收入支出及结余决算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6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00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9万元,事业收入2642.02万元,其他收入242.2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881.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12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65万元,本年收入122.89万元,本年支出123.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714.71万元,决算总收入3007.16万元,预算总收入比决算总收入少292.45万元,差异10.77%。其中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4.71万元,年中追加8.18万元,调整后的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2.89万元;预算非财政拨款收入2600万元,决算非财政拨款收入2884.27万元,预算非财政拨款收入比决算少284.27万元,差异10.93%。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2714.71万元,决算总支出2881.98万元,预算总支出比决算总支出少167.27万元,差异6.16%。其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65万元,本年收入122.89万元,本年支出123.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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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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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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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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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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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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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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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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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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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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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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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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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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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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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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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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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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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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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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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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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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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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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2017年预算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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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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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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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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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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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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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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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幅1.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费,100%按预算执行,公务招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共人数31人次,比预算减幅5.26%,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励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招待费”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四、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中心经费支出123.54万元,其中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
七、本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专业名词说明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护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8-9-5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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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惠州油品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