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质量升级的“单”该怎么买
发布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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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报 日期:2013-2-27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我国油品质量升级的时间表,并指出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基本明确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要由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买单”。
面对雾霾天气的困扰,我国加快油品质量升级的步伐,事关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环境,值得肯定。三方“买单”的原则明确,道理清晰,也能够为百姓接受。但三方承担比例如何细化,消费者要买多大的“单”,值得关注。
环境问题具有公共属性,政府合理补偿成本有一定道理。但财政收入怎么花,每个纳税人都有权知道,特别是涉及油品成本补偿,采用何种补偿方式、补偿多少、补偿在哪个环节、用哪些收入来补偿,有关部门有必要充分论证,过程透明、程序合法尤为关键。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汽车消费仍是少部分人群,消费油品对资源、环境造成影响,理应承担一定成本,优质优价、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基于公平。但消费者究竟应该承担多少,的确是个需要讲明白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根源在于油品生产企业成本核算能否真正公开透明,让老百姓“买单”买得心里有数。这要求价格调整建立在公开的成本监审基础上,推动生产企业真正能够通过提高经营效益赢得比较收益。在这个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监督,实属必要。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油品质量监管体系,让消费者“优价”确实能够买到“优质”。
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指向,政府在公共产品供应和价格形成中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加快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油价高涨的时代,一方面,消费者不理解的声音始终存在;另一方面,国有大型油企承担社会责任却不被认同的抱怨时有耳闻。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隔阂,根源在于两者之间没有建立对称的信息通道。消费者是价格的承担者,在价格的制定中相对处于弱势。如果能够通过对企业的有效监管,使信息多的一方和信息少的一方之间的不对称性降低,既能降低政策执行中因社会不理解造成的成本,也有利于真正加快国有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这实在是多赢的事情。
根据此次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和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都将是2017年年底。如何让过渡期不成为空白期,让质量升级真正到位,也需要政府层面做更多工作。
这次雾霾天气暴露出我国油品质量升级的一个问题,在过渡期中,油品质量的升级缺乏动力,过渡期经常成了空白期。虽然我国已确定2013年年底汽油国四标准过渡期结束,但截至目前,除了北京实行京五标准,上海和江苏、浙江、广东等十多个地市实行国四标准外,其他地区仍实行国三标准。而柴油因其下游影响面更广,国四标准更迟迟没有推出。后果之一是,北京推广了标准最高的京五汽油,却享受不到带来的好处,毕竟环境污染不分行政区划。
究其根源,环境没有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即使当地油品生产企业有了生产更高标准油品的能力,地方政府又何来动力加快推进油品质量的升级?
最后,汽油消费主要用于私家车等小型乘用车,而柴油是大型交通运输工具的主要燃料,一方面消耗量远高于汽油,改善环境柴油不能不升级;另一方面,我国大量物资运输仍主要依赖货车,柴油价格上升对下游价格传导尤为明显。因此,油品升级成本补贴可考虑采用差别化方式,补贴更多向柴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