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建华司长在2013年第1批国家监督抽查任务部署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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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严格管理
努力提高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质量
——在2013年第1批国家监督抽查任务部署会上的讲话
梅建华
2012年12月20日
同志们:
很高兴有机会与检验机构负责同志和技术专家一起交流,共同启动201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刚才监督抽查处李涛处长对做好2013年抽查工作提出了要求,讲得很客观、很具体,希望大家认真落实,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任务。借此机会,我想和大家交流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肯定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自1985年第三季度国家开展以抽样检验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以来,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已经走过了27年的发展历程。27年来,经过产品质量监督战线包括各有关技术机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处置质量突发事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提高质量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卓越贡献。概括起来讲,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查处。从1985年到2011年这27年间,国家监督抽查累计抽查了29.1万家企业生产的33.5万批次产品。其中,2002年到2011年的10年间,也就是总局成立后的10年,国家监督抽查总计抽查了153875家企业生产的171793批次产品,累计发现29764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28549家。这些问题产品及生产企业依法受到了责令整改、公开曝光、产品强制收回、行政处罚等一系列后续处理,一大批违反《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产品质量问题得到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促进了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27年来,国家监督抽查的33.5万批次产品,共涉及到500多种产品,涵盖了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材、信息产品等各工业门类。通过 “查点带面,抽一儆百”,特别是注重将监督抽查与服务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处理的同时,积极帮扶企业,既当质量卫士,又当良师益友,收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1985年首次国抽合格率为66.5%,2002年国抽平均合格率为77.9%,2011年国抽平均合格率达87.5%,27年来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累计提高了21个百分点。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也体现了质监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包括各技术机构,为推动提高产品质量做出了努力,收到了成效。
三是促进了企业质量责任的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质量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就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在开展国家监督抽查过程中,不少不合格企业反映,不怕罚款,就怕曝光,这说明国家监督抽查这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威慑力。但公开曝光以及行政处罚措施是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重要内容,当监督抽查有结果后,各地质监部门将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采取包括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以及舆论监督等后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威慑强、有效性高,对生产企业很有触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公之于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回应消费者对质量信息的关切,为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科学的购物参考,使质量好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促进了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总局发布在网站上的监督抽查结果,月点击量达万次,有的甚至达到十多万次,在总局诸多公开信息中,监督抽查结果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这也说明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关切,对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肯定。
五是促进了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27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既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法律赋予质监部门行使的政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它与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样,作为两者并重的法定职责和基础性制度安排,被誉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两把尖刀”,两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尖刀。近年来,我们在践行总局党组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中,通过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通过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抽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产品质量监督司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采取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措施。比如,对工业企业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无论是对企业的分级评价,还是采取不同频次的监管措施,其中重要的工作手段就包括监督抽查。再比如,今年开展了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眼镜、化肥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监督抽查就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措施,对每一类重点提升的产品,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我们深刻体会到,监督抽查是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能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它对于促进整个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制度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产品质量监督战线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与各有关技术机构为这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是分不开的,是我们共同的工作成果。正是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感情上关心支持,在工作中身体力行,才使这项制度全面迈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借此机会,我代表总局监督司向大家长期以来为此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要高度重视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面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形势,面对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在机制上、制度上、实施上、管理上还存在许多不适合、不适应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监督司将按照十八大精神的要求,认真总结监督抽查工作的实践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努力使监督抽查这项重要的制度在新形势下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对我们的技术机构来讲,在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过程中,也有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工作质量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更为普遍。我在这里简要通报三个情况。
——2011年第4季度,总局监督司首次组织对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开展了一次工作质量检查,共检查机构819家,其中承担监督抽查的有752家,占被检查检验机构的92%。这次检查采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普查与总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统一检查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价,组织专家现场逐项核对打分,对发现问题的项目相应扣分。经统计分析,本次被检查机构检查结果的平均分是93分。其中,100分有5家,占总数的1%;90~99分的有612家,占总数的74%;70~80分的有17家,占总数的2%。
——为了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促进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总局今年出台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并组织全系统开展了2012年度承检机构分类监管工作。本次考核评价也是采取百分制,含10分的加分项,满分是110分。这次检查共检查机构918家,其中承担监督抽查的机构454家,占总数的49.5%。经综合评价,没有一家机构获得满分;113家机构被评为Ⅰ类,得分在100分以上,占被评价考核机构总数的12.3%;592家机构被评为Ⅱ类,占64.5%;210家机构被评为Ⅲ类,占22.9%;有3家机构被评为Ⅳ类。
——近期,在制定2013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时,监督抽查处汇总分析了近两年检验机构承担国抽任务的有关情况,从过程上报情况、抽查方案完成情况、异议处理情况、结果材料完整性、质量公告名单准确性和数据库信息的录入使用情况等6个方面,对289家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量化评价。评价满分是30分,评价结果是没有一家为满分;25分以上的只有76家,占26.3%;20分以下的有23家。
以上情况说明,我们承检机构在工作质量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面还比较大、问题还比较普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抽样管理过程中,有的检验机构抽样单信息填写不完整,出现漏填、错填或者更改不规范等问题,对拒检、转停产企业确认内容不完整,甚至个别机构由于抽样过程不规范导致检验结果被推翻;二是在样品管理方面,有的检验机构样品处置程序、管理记录不完整,对不合格样品或监督抽查样品管理规定不明确,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存贮条件不能满足有关要求;三是在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信息方面,有的机构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更改不规范,检验报告内容与原始记录内容缺少唯一性标识编号,检验报告信息结论用语不规范,存在与抽查实施方案规定、检验规则或程序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四是有的机构异议处理不及时,导致抽查工作时限拖延、工作不闭环。这些问题大多是内部管理不规范、工作程序不严谨、工作要求不严格等原因所致,虽然没有酿成大的承检质量事故,但检验结果是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事关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事关质检工作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除工作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些事关监督抽查制度和队伍形象的行风问题值得我们高度警觉。一是个别机构的检验人员接受企业请托,擅自更改检验报告,影响检验结论;二是少数机构与被抽查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甚至将监督抽查的国家公权力与委托检验、技术服务、购买仪器设备等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服务”,以此谋求不当利益;三是个别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社会中介机构、杂志社、报社勾结,在抽查结果公告前泄露情况牟利,导致有关企业被敲诈勒索。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机构,是个别人员所为,但事关行业形象,动摇的是监督抽查这项制度的根基,我们绝不能有丝毫容忍和放纵。各有关机构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公平正义,在努力提高监督抽查工作质量的同时,坚决防止影响行业形象的问题发生。
三、要圆满完成国家监督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会议将布置2013年第1批19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涉及在座的56家机构,专家评审组也将按照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承检机构检验资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希望各承检机构按照抽查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讲三点要求共勉。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检验机构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不同于一般的委托检验。国家监督抽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而且经费补贴低,甚至低于抽查成本性支出,往往干的是“赔本买卖”。如果有机构想通过国抽赚钱,实现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就千万别干。一方面,总局能够优先选择指导思想端正、检验能力强、工作质量好的技术机构承担国抽任务。因为目前全国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已经达到2万多家,其中国家质检中心包括筹建的已达700多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最近10年来检验机构建设和发展突飞猛进,已经不是一家机构唯我独大、包打天下的局面,这为国家监督抽查选择更好的承检机构奠定了基础。而目前每年国抽使用的机构只有200多家,完全可以做到优中选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指导思想如果有偏差,势必影响工作质量,干也干不好。所以说,承担国抽任务,重要的是承担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承担的是为维护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的一份社会责任,尽的是社会义务。正如国家农机质检中心赵凤敏主任所说的,干国抽干的是价值,而不是产值,我很赞成这种理解。虽然现在很多机构确实面临很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但是在承担国抽任务时,价值永远是第一位的,产值和效益必须退让,我们的思想认识应当统一。希望承检机构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带着感情更好地肩负这份责任。
二是提高工作质量。承检机构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把承检工作质量作为检验机构安身立命之本,兴旺发达之源。广东省质检院为提高工作质量,鲜明地提出“质量是生命、质量是尊严、质量是效益、质量是政治、质量是形象”,并将这一理念贯穿到质检院建设的各方面,贯穿到抽查检验的各环节,专门设置工作质量奖,严格考核奖励。这一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希望各承检机构切实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抽样、检验、异议处理、复检,到数据上传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承检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为国家监督抽查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承检机构和承检人员是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实践者,也是产品质量监督事业的参与者,更是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形象的维护者。今天到会的56家机构,大多数是国字头的质检中心,是我们监督抽查工作的中坚力量。一支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优良形象需要严肃纪律来保障。希望各机构全面落实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各项规定,严字当头、从严要求,严格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严守道德规范,坚决管住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监督司对国抽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认真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能因为少数机构少数人的不当行为影响整个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大局。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相信,有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创造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