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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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志坤 通讯员/粤群宣)近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推动第一批活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要对前一段的学习教育作一个评估,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深入学习,特别是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要在“两会一评议”之后、第三环节开始前,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检查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检查查摆问题是否聚焦、检查边查边改是否见效、检查在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找准当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回炉”“补课”。
《通知》强调,持续用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要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在边学边查边改基础上,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仍然难办,挥霍浪费、奢靡享乐“隐形”“变种”和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
《通知》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努力为群众办成几件实事好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眼利民便民,从小事改起,从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做起,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要以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为群众解难事,对群众反映强烈、目前有条件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信访积案中反映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强化责任,集中攻坚;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方百计推动解决。
《通知》强调,攻坚克难解决好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要整顿建强基层组织,已经整顿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巩固提高,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顿到位。要落实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构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辖区单位、外来人口代表等共同参与的管理体系。要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人负责联系辖区一个村(社区),每周固定时间到村(社区)现场办公,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和意见。要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在每一个村(社区)建立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工作站),推行为民代办服务。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全面推行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制度,落实村(社区)干部补贴,切实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形成重视基层、关爱基层的正确导向。
《通知》要求,狠抓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要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深入落实中央部署的4项专项整治,以及省委确定的15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时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一些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要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充分运用巡视、审计和干部考察等成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又要慎重稳妥,防止简单粗糙。
《通知》强调,务求实效推进制度建设。要把中央和省出台的制度承接好,对需要配套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全面梳理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市、县机关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把关。要强化领导和督导,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指出、督促问责。要上下联动解决问题,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第二批活动单位要列出清单公开整改,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动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