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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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惠州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第二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2015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全面提高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惠州建设以及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论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向各个领域延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员党性锻炼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矩办事。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把握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二、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一)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1.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着力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机制、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推动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督促各单位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及早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七一”前后,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推动形成落实“三严三实”的浓厚氛围。
3.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加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职谈话制度,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今年将继续举办党委书记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二)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抓好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坚持固本强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2015年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落实,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放在基层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将于上半年对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 继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年排查、年年整顿”的要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15年继续排查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后进支部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提升。
3. 着力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围绕“先行先试、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工作思路,通过检查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支部,在市直机关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果好的党建示范点。
(三)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党支部“六有”规范化要求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推行支部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记事制。
2. 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按照市委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开展“五融五联”活动的要求,建立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2015年在机关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使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接地气,推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结合“党员责任岗”活动,拓展党员志愿服务人员数量,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25个流程”,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责任,实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录。市直机关工委每半年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严格按质量按计划按标准发展党员。
4.加强对党员的关爱服务工作。逐步健全党组织对基层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爱服务机制,继续用好党内关爱基金做好困难党员的扶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关爱服务党员的有效途径。
(四)切实加强机关党建保障力度。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落实市委相关决定,着力解决制约机关基层党建的保障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将积极推动机关基层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经费向基层倾斜的导向,采取项目申报的办法,支持部分党组织党建项目经费。各级党组织也要积极争取,确保更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党建工作中。
(五)全面提升党代表服务工作。用好“惠州党代表e家”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指尖上的发布与交流。建立党代表个人电子档案,记录党代表个人信息,并对党代表任期内履职情况进行实时收集与考核评分。建立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安排市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价。推动市党代表经常性参与调研和提案工作,切实发挥好党代表参政议政作用。
三、持之以恒抓机关作风,推动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
要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推动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市改革项目计划,重点是推动机关服务目录、岗位服务、服务流程、操作规程、服务环境、网上办事、政务公开等7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发动,强化宣传督查,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提升效能为重点、公开监督为保障”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市作风办将对窗口单位和重点部门进行督查,并开展好情况收集、宣传推广和总结提升等日常工作。
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推进宣传文化和文明创建工作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打造机关党建宣传的既有平台,加强市直机关党员手机报、《惠州机关党建》杂志和《惠州机关党建网》的建设,开通惠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账号,搭建“指尖上的”党建工作新平台,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影响力;结合纪念“七一”等活动,组织机关各单位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发掘和宣传身边的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建工作案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上级党建刊物的作用,多平台展示惠州机关党建亮点和成果。
(二)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组织引导干部职工以深入推进“共筑中国梦、当好建设者、同铸文明城”系列宣传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认真组织“中国好人”“广东好人”“惠州好人”“道德模范”等推荐评选活动,争创一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点。加强对市直机关各单位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特别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工作实际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丰富机关文化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关合唱团参加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专场演出;组织机关书画院开展送春联进农村活动;举办市直机关书画、摄影讲座和展览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参加各种强身健体运动,举办大型文体交流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创新机关合唱团、机关书画院的管理模式,完善自我管理的组织架构。
五、推动责任落实,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管武装工作
(一)突出抓常抓细抓长,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主题论坛、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日常廉洁从政教育和明查暗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抓住重点岗位,加强风险防范,做到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市直单位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网络,落实主体责任人员保障,组织协调市直单位各派驻纪检组开展对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理顺武装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市直机关武装工作。加强党管武装工作,进一步理顺市直和驻惠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武装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各单位武装工作负责人联系机制。高标准做好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兵役登记和秋季征兵等工作。